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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宁知道盛誉什么意思。
他一直说那房子是冬宁的家,里面虽然给盛誉留了间卧室,但他其实并不经常留宿。
回倒是挺经常回的。
大学怎么都比高中轻松太多了,有段时间,盛誉不光打扫卫生打扫得很好,还对厨房感兴趣,没事就买一堆菜回去练手。
偶尔带同学朋友回去,一直坐在客厅的地毯上,围着茶几涮火锅。
大家倒不是故意指使冬宁,只是觉得她是主人,所以要个什么东西都习惯性叫她。
有人问可乐在哪里,冬宁起身去拿,被盛誉按回去,冲着厨房的方向说:“在卫生间的垃圾桶里,想喝先拿出来消消毒。问的什么废话。”
被呛的人笑得很贱,拿完可乐回来,冲着冬宁挤眉弄眼:“大家都说,信科院都是秃顶直男,冬宁,你可算捞着了,多少年才有一个盛誉?”
火锅的白雾气腾腾地扑在脸上,冬宁只管埋头吃盛誉给她夹的玉米肠。
那会儿,大家都默认冬宁和盛誉是从高中开始谈到大学的一对,后来,他们俩自己也默认了。
很长一段时间里,就因为这个,盛誉都有很大的不满。
他觉得,冬宁明恋了他那么长时间,他都默许了,可她到最后也没给他个准话——不明不白地就让他当了她的男朋友。
最后搞的,明明是年轻人谈恋爱,却连个纪念日都找不出来。
虽然盛誉总说自己名不正言不顺,不过身边的人对他的身份确实还算认可,冬宁也没再有过收别的男的的生日礼物的事,慢慢的,他也就不再计较了。
对此,冬宁倒有几个可供备选的日子,其中一个,就是她上大学过的第一个生日,他因为她没留心签收了杨硕送的鲜花,第一次咬——不对,亲了她。
或者是他把在校外兼职的工资卡给她,说自己没有需要的东西,里面的钱她都可以看着花那天——甚至比他第一次亲她还早。
盛染有一句话说得很对,一直以来,盛誉对她,确实都很大方。
“姐姐,你在巴黎交男朋友了吗?”
那个卓成云对冬宁的心思很明显,但是,更明显的,是冬宁对他没心思。
盛染不太担心这个人,但事情都有万一,她还是替她哥问问得好。
要是真有男朋友,还得想办法多拆散一桩婚事。
冬宁的基本物质需求尚不能富足,哪里有时间去搞精神追求。
见冬宁摇头,盛染就很开心地说:“太巧了!我哥也没交女朋友!既然这样,你们两个人就赶快复合吧!”
冬宁不接她故意装傻的话,把她送回酒店,盛染又缠着她,非要定下来明天再见面,才肯放她离开。
冬宁说自己真要去找工作,盛染还是坚持,不可能一整天都在找工作,挤时间吃顿饭的功夫肯定有的。
她走到地铁站,在进站之前,给盛誉发了条消息。
没办法,既然盛染装疯卖傻非要做牛皮糖,就不能怪冬宁出卖她。
盛染果然消停了好几天。
再一次约她的人是盛誉。
作者有话说:
晚安,明天见~
感谢呆呆宝贝的10瓶营养液;感谢吃饱了吃麦麦宝宝的3瓶营养液;感谢紫葡萄宝宝的1瓶营养液,谢谢~
◎我不是绝情的人◎
、绝情
他给冬宁打电话,跟她约好时间,定好晚餐地点以后,还说让她放心来,这顿饭的账单他会付,不需要aa。
冬宁忽略了盛誉话里的讽刺,问他定的餐厅要不要求着装。
盛誉说,餐厅不要求,但既然她这么问了,就还是希望她能给共同进餐的人一些尊重。
最后,冬宁在大衣里穿了上次给卓成云过生日时的那条礼服裙——她就这么一件能上台面的衣服,只要算个正式的场合,都拉它出来撑场子。
冬宁落座后十几分钟,盛誉被服务生引到了座位上。
那时候,冬宁的大衣已经被拿去挂起来了。盛誉果然露出了那种饶有趣味的眼神,显然认为她一衣多穿的行为不够体面。
他本人则解开粗花呢西装外套的纽扣,在冬宁对面坐下。
英伦西装的特点就是尺寸贴合身材轮廓,硬朗的肩部和恰当的收腰非常提气质,面料也厚,在体面的同时保暖也不差。
在冬宁看来,这样一套衣服,不连续穿个十年八年,实在显得亏了。
但鉴于她见盛誉的第四面,这也是他换的第四套衣服,她就让这个想法留在了自己的脑袋里。
服务生先把菜单给女士,冬宁点了两道,就重新把点菜权转回给今天请客的主人。
等上菜的时间里,一开始盛誉并不说话。
他尝了半杯酒,才问冬宁:“要怎么样,你才能不再联系盛染。”
冬宁道:“我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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