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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。”应春和点点头,端起边上的水杯喝了一口,掩盖自己算不上自然的神情。
两人都没再说话,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了勺子和瓷盘碰撞的声音。
吃完炒饭之后,任惟主动站起来将应春和的那个空盘子接了过去:“我来洗碗吧。”
这一幕和很多年前的一幕奇妙地重合了,应春和一时恍惚,仿佛又回到了他跟任惟还一起住在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的时候。
任惟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几次厨房,所以只能应春和来做,洗碗的工作理所当然地落到了任惟的头上。
出租屋里没有餐桌,两个人是窝在沙发吃的,饭菜放在从超市用十五块买回来的折叠桌上。
应春和吃完之后就把碗放在桌子上,人陷在沙发里不动了,只用脚轻轻地踢任惟,拖长尾音叫他:“任惟——去洗碗。”
应春和回过神来时,任惟已经进了厨房,水龙头出水的哗哗声从厨房里传出来。
“墙上挂着的那块橘色的布是洗碗布……”应春和的声音突然停住,电光火石间想起来一件事,立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快步冲向厨房,但还是晚了,任惟已经看见了——
还没有收起来的砧板上有一堆已经切好的小葱。
背对着应春和的任惟慢慢地转过身来,很笃定地道:“你撒谎了,应春和。”
你撒谎了,应春和。
你以前就有给我做过饭,你以前就知道我不吃葱花。
既然两句话里有一句是谎言,那么剩下那一句又有几分真呢?
任惟略微审视地盯着应春和的脸看,生平头一次恨自己没有读心术,不能够一眼看穿面前此人的心中所想。
太狡猾了,差一点就将他骗了过去,还好让他发现了这点没来得及收拾的罪证,让他发现了这只狐狸不经意露出的尾巴。
[应春和的日记]
2017年7月23日
在给任惟做饭以前,我没有想过这件事会这么麻烦。
这个人,他不吃葱姜蒜!!!一点儿都不能放!!!
他舌头灵得很,我偷偷用了葱姜给肉去腥,炒的时候一丁点儿都没给他看见葱和姜,结果他一尝就知道了,最后愣是一块肉都没吃,就着一盘青菜吃完了饭。
他也不能点外卖,因为嫌弃外卖重油重盐,不健康。
我说他这就是富贵病!
他太麻烦了!我要和他分手!
今天准备做鱼,上楼的时候房东阿姨好心告诉我,可以用柠檬去腥。超市的柠檬八块一个,我买了两个,是我三天的早餐钱。
如果今天任惟还不吃,我就把他的头拧下来!
“我们做过吗”
空气仿佛凝滞,久久未有人开口说话。
最后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应春和,他短促地笑了一声,神色依然冷静,不慌不忙:“没撒谎,不喜欢吃葱花这种事,不是一定要给你做过饭才会知道吧?”
他缓缓往前迈了一步,手指在任惟的胸前轻轻一点,唇角依旧噙着笑:“毕竟,记住对方喜恶这种事,不是恋爱中最基本的么?”
最基本的。
可是任惟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任惟对上应春和堪称恶意的笑,依旧不死心,近乎执拗地问了一句:“那为什么你现在还没忘呢?”
为什么现在还没忘记呢,应春和?
明明我们已经分手四年了。
应春和的笑意转淡,比起恶意挑衅更像自嘲,声音也微微有些哑,让任惟疑心他好似要哭,但他双眼澄澈分明没有泪。
“因为没有车子来撞我。”应春和的声音轻轻的,像沙滩上被风卷在空中的细沙,“任惟,我没有你那么好运。”
说完这句话,应春和便没有再看任惟,转身出去了。
任惟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,应春和在派出所说过的那句话又在耳边响起——“任惟,你活该。”
这与刚刚那句交叠在一起,吵得任惟头疼欲裂,只好抬起手扶着发疼的额以此缓解。
他此时此刻才明白,或许之前他跟应春和并不是和平分手,所以应春和不想见他,应春和想要忘了他。
眼下对他的收留也并非是念及旧日的情分,而仅仅是因为应春和心善。
他该知情识趣,也该有自知之明。
任惟只有在美国那几年自己洗过碗,从前在国内的时候家里有阿姨,后来回国之后工作忙,基本不在家里吃,装修的时候也买了洗碗机。
可奇怪的是,他洗碗的动作却很熟稔,仿佛刻在肌肉记忆里,完全不像是平日不怎么洗碗的样子。
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所以然来,索性不想了。
盘子洗干净之后,任惟将瓷盘放在流理台上的塑料筐里沥水,洗碗布也挂回了原位。
做完这一切,他从厨房里出去,却没在客厅里找到应春和的身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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