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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三万炎黄贸易公司军队中仅有的一千三百骑兵中的一员,哈莫内心里是非常骄傲的。作为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印第安人,哈莫十六岁前就没吃过饱饭,前不久,哈莫跟着战神部落的人一起进入了公司,那充足的食物,让他吃得都胖了起来。还想着就这样努力耕作,靠自己的双手吃上几十年的饱饭,没想到,野战师成立时开始招收骑兵后备人员,他就被老父亲一脚踢了出来。
哈莫是有骑马的经验的,说起来也是个传奇,哈莫一次狩猎的时候,救了一头被狼咬伤的小马驹。本来,对于缺衣少食的印第安人来说,这种受伤的动物是最好的食物,可是哈莫也不知道怎么了,就动了恻隐之心。没想到,这小马驹也是知道感恩,一来二去,还和哈莫成为了朋友,伤好之后,更是跟着哈莫回了家。
骑兵对于印第安人来说,也是属于威慑性的兵种,好不容易有匹好马,部落的人都不想杀,留着以后作为马种。哈莫靠着这匹小马驹,硬是练出了一身优秀的骑术。这不,刚刚进入军队,就别阿帕奇看重了,成为了野战一旅骑兵营的一连长。虽然骑的不是他熟悉的那匹小马驹,但是那些阿拉伯血统的高头大马,让哈莫反而更加兴奋。
尤其是这身装备,远程的火力就不说了,冲锋手枪加上手雷,不是那些使用弓箭或者短柄火枪的印第安骑兵和白人骑兵能够比的。近战方面,一身防刺服加上钢板胸甲,对于那些马刀或者粗制滥造的印第安骑兵长枪来说,真的是让人绝望,怎么砍怎么捅都打不破。恐怕,也就只有中世纪重装骑士那种冲锋长枪,以及中心战锤等武器能够击伤他们了。
哈莫尤其喜欢那把骑一式(56式骑兵刀的山寨版)骑兵刀,用起来极为顺手,固定带一绑,除非把他们的手砍断,不然是绝对不会掉的。因为使用了合金钢,重量很小,劈砍起来一点都不费力。尤其是那独特的弧度和锋利的刀锋,一刀下去,敌人连人带刀都会被砍断。上次哈莫就在城镇里面试验过了,不过那次只砍了三个人,这次他准备多砍点。
阿道夫一直把自己的骑兵部队收在手里,在公司强大的火力面前,这点骑兵冲锋,那就是肉包子打狗。只有公司战士的机枪和冲锋枪火力被限制住了,才是这些骑兵出场的时候。肖林之所以压着自己手里的一千三百精锐骑兵,就是为了防着这一手。骑兵的危害特别大,公司现在没有骑兵的绝对克星-坦克装甲车,要是被他们跑了,新占领的地盘就会不稳当。
肖林从来都是以最高的眼光看待这个时代的人的,谁都不是傻瓜,和公司打了这么久,就是个傻瓜,也能学到一点东西。阿道夫在这段时间的交战当中,也表现出了出色的游击指挥能力。既然没有装甲力量,步兵方面调
动总有差池,那就只有靠骑兵了。肖林也知道,阿道夫手里的骑兵数量远远超过他手里的骑兵。
可是,这战斗,可不仅仅是数量就能起效果,还得有足够的质量。手里的一千三百骑兵,配合上一部分步兵,抗住敌人骑兵是绝对没有问题的。肖林看阿道夫始终不把骑兵派出来,也有点烦躁,他把一直藏在后面的夜枭特种营调了上来,亲卫团的人也开始往骑兵这边靠拢。然后,下令,让野战师和守备师的战士,都慢慢地全部进入战场,所有冲锋枪和机枪都不用留手,打算调出阿道夫的骑兵。
阿道夫也是急切了,看到战场局势的变化,手里的骑兵也握不住了。野战师和守备师一不留手,英军步兵能够抵抗的时间就更少了,再握着骑兵不放,到了后面,也就只能逃跑了。阿道夫一下令,骑兵就开始动了起来,迷宫只占到营地的一半左右。骑兵就从后面冒出来,从两边绕过,开始往战场运动。
肖林眼睛一亮,一挥手,公司的骑兵也开始出动了。亲卫团的人,加上夜枭特种侦查营的人,一起为骑兵打掩护。英军骑兵分为两股,每股都有两千余人。近三千骑兵是装备齐全的正规军,可剩下的骑兵,武器都有点五花八门的样子。有长枪,有大剑,也有一些战锤,都是不知道从哪里掏弄来的老古董。
而且,除了一身军装,连一点铠甲的痕迹都没有。所以,一千三百骑兵也开始分了,临时拼凑起来的骑兵多的一方,野战师骑兵只有六百,是野战一旅的两个骑兵营。而另外一遍,就是剩下的九百骑兵带着亲卫团的人一起上。野战一旅的骑兵最为精锐,配合上更加精锐的夜枭特种侦查营,先灭掉一路,再回绕支援,那就好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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